结构: 夺(上下结构) 情(左右结构)
1.谓减少居丧期间的哀痛之情。
2.犹夺服。
谓减少居丧期间的哀痛之情。
《魏书·礼志三》:“夫圣人制卒哭之礼、授练之变,皆夺情以渐。”
犹夺服。
《周书·王谦传》:“朝议以 谦 父殞身行阵,特加殊宠,乃授 谦 柱国大将军。以情礼未终,固辞不拜。 高祖 手詔夺情,袭爵 庸公 。”《警世通言·况太守断死孩儿》:“﹝ 况钟 ﹞因丁忧回籍,圣旨夺情起用,特赐驰赴任。”《清史稿·穆宗纪一》:“ 李续宜 母丧,詔夺情署 安徽 巡抚。”
1.强取;抢:掠~。巧取豪~。从歹徒手里~过凶器。强词~理。
2.争先取到:~冠。~红旗。
3.胜过;压倒:巧~天工。先声~人。
4.使失去:剥~。褫~。
5.失去:勿~农时。
6.作决定:定~。裁~。
7.(文字)脱漏:讹~。
1.感情:热~。有~。无~。温~。
2.情面:人~。讲~。托~。求~。
3.爱情:~书。~话。谈~。
4.情欲;性欲:春~。催~。发~期。
5.情形;情况:病~。军~。实~。灾~。
6.情理;道理:合~合理。不~之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