结构: 夺(上下结构) 官(上下结构)
1.削去官职。
削去官职。
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吏部·司农署铨》:“至次年, 梁 遂夺官归。”《明史·唐龙传》:“后坐 嵩 党,夺官。” 清 平步青 《霞外攟屑·掌故·同入试闱》:“事闻, 文端 夺官, 熊 黜举人, 文忠 以失察,鎸三级。”
1.强取;抢:掠~。巧取豪~。从歹徒手里~过凶器。强词~理。
2.争先取到:~冠。~红旗。
3.胜过;压倒:巧~天工。先声~人。
4.使失去:剥~。褫~。
5.失去:勿~农时。
6.作决定:定~。裁~。
7.(文字)脱漏:讹~。
1.政府机关或军队中经过任命的、一定等级以上的公职人员:~员。武~。做~。外交~。
2.指属于政府的或公家的:~办。~费。
3.公共的;公用的:~道。~厕所。
4.姓。
5.器官:五~。感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