争斗殴打相互~。
亦作“鬭殴”。争斗打架。
《朱子语类》卷五七:“有兄弟固当救,然事也须量大小。若是小小鬭殴,救之亦无妨。”《水浒传》第三三回:“便争竞到上司,也只是文武不和斗殴之事,我却如何奈何的他?” 孔厥 《新儿女英雄续传》第十章:“他的衣襟扯破了,脸上有带血的伤痕,似乎是经过了一场小小的斗殴。”
斗殴:相争为斗,相击为殴.是指双方或多方通过拳脚、器械等武力以求制胜的行为。斗殴的认定,如有司法机关、公安部门的有关法律文件,则以上述法律文件为准。准确地讲:是指双方或多方通过实施暴力击打以达到制服对方的行为,其目的是否合法、正当等因素均不受中国大陆法律的保护。
1.对打:~殴。战~。
2.比赛胜负,争胜:~力。~劲。~智。~志昂扬。
3.使动物之间互争高下:~牛。~蟋蟀。
4.拼合,对准,凑近:~眼。
5.古同“逗”,逗引。
1.中国市制容量单位(十升为一斗,十斗为一石):~酒只鸡(经常用作招待客人的简单酒食,家常便饭)。
2.量粮食的器具:~筲之人(形容人器量狭小,见识短浅)。
3.形容小东西的大:~胆。
4.形容大东西的小:~室。
5.像斗的东西:~车。~笠。~篷。熨~。
6.星名,二十八宿之一,亦泛指星:南~。气冲~牛(怒气冲天)。
7.特指“北斗星”:~折蛇行。
8.古同“陡”,高耸的样子。
9.〔斗拱〕(枓栱)拱是建筑上弧形承重结构,斗是垫拱的方木块,合称斗拱。
10.古同“陡”,突然。
打(人): ~伤。 斗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