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视力、听力、语言、肢体、器官、智力等生理、心理缺损或功能方面障碍,丧失劳动能力而影响生活、学习、工作的人。
肢体或器官方面有缺陷的人。部分词典也译作「残疾人士」、「残障者」、「残障人士」。
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1990年12月28日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第二条的规定:残疾人是指在心理、生理、人体结构上,某种组织、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,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。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、听力残疾、言语残疾、肢体残疾、智力残疾、精神残疾、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。国家和社会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,为残疾人在生活、工作、教育、医疗和康复等方面提供的设施、条件和服务。
1.不完整:~本。
2.快完的;剩下的:~冬。~羹剩饭。
3.伤害;使不完整:摧~。
4.凶恶:~暴。
1.病:~病。
2.痛苦;疼痛:关心群众的~苦。痛心~首。
3.痛恨:~恶如仇。
4.快;迅速;猛烈:~走。~风。
1.能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等动物:男~。女~。~们。~类。
2.每人;一般人:~手一册。~所共知。
3.指成年人:长大成~。
4.指某种人:工~。军~。主~。介绍~。
5.别人:~云亦云。待~诚恳。
6.指人的品质、性格或名誉:丢~。这个同志~很好。他~老实。
7.指人的身体或意识:这两天~不大舒服。送到医院~已经昏迷过去了。
8.指人手、 人才:~浮于事。我们这里正缺~。
9.(Rén)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