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告发罪行。
2.宣布罪状。
3.请罪。谓犯有罪过,请予处分◇常用为表示歉意的谦辞。
告发罪行。
《汉书·赵广汉传》:“丞相傅婢有过,自绞死…… 广汉 即上书告丞相罪。” 唐 刘兼 《贻诸学童》诗:“攘羊告罪言何直,舐犊牵情理岂虚。”
宣布罪状。
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三》:“﹝大理寺丞﹞正刑之轻重,徒以上囚,则呼与家属告罪,问其服否。”
请罪。谓犯有罪过,请予处分。后常用为表示歉意的谦辞。
明 刘基 《春秋明经·曹公孙会自鄸出奔宋》:“ 负芻 乃杀太子而自立, 子臧 将亡, 负芻 惧而告罪。”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十四:“官人慢坐,奴家家无夫主,不便久陪,告罪则箇。” 郭沫若 《<孔雀胆>二三事》:“万一在 昆明 的演出不十分成功,那我要告罪,那当然是我的剧本不成名器的原故。” 高晓声 《大好人江坤大》二:“﹝大队书记﹞便问银耳如何吃法,倒把 江坤大 问呆了,唯独这一点,他不曾想到要学,只得告罪。”
面对面交际时的客套话,通常会有自谦的意思。《
红楼梦.第四三回》:「那赖大的母亲等三四个老嬷嬷告了罪,都坐在小杌子上了。」陈述罪状。《新唐书.卷四八.百官志》:「徒以上囚,则呼与家属告罪,问其服否。」
1.把事情向人陈述、解说:~诉。~知。广~。报~。通~。忠~。
2.向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检举、控诉:~状。到法院去~他。
3.为了某事而请求:~假。~贷。
4.表明:~辞。自~奋勇。
5.宣布或表示某种情况的实现:~成。~罄。~一段落。事情已~结束。
6.姓。
本义为犯法的行为,引申为“过失,把过失归到某人身上”、“刑罚”、“苦难,痛苦”。
1.作恶或犯法的行为:犯~。
2.过失;错误:此天之亡我,非战之~也。——《史记》。
3.苦难;祸殃:受~;~殃。
4.刑罚:墨~五百,劓~五百…杀~五百。——《汉书·刑法志》。
5.归罪于:禹、汤~己,其兴也悖焉。——《左传·庄公十一年》。
6.惩罚;治罪:过不~,无功受赏,虽亡不变亦可乎?——《韩非子·五蠹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