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本末,主从。
2.清代指总督﹑巡抚﹑提督﹑总兵本署直接统辖的兵队。
本末,主从。
《淮南子·天文训》:“物类相感,本标相应。”
清 代指总督、巡抚、提督、总兵本署直接统辖的兵队。
《儒林外史》第四三回:“那本标三营,分防二协,都受他调遣。”
1.草木的根:~草(泛指中药)。无~之木。
2.事物的根源,与“末”相对:~末(头尾;始终)。根~(根源;彻底;本质上)。
3.草的茎,树的干:草~植物。
4.中心的,主要的:~部。~体。
5.原来:~来。~领。
6.自己这方面的:~国。~身。~位。~分(fèn)。
1.树木的末梢。
2.事物的枝节或表面:治~不如治本。
3.标志;记号:路~。商~。~点。
4.标准;指标:达~。超~。
5.用文字或其他事物表明:~上记号。明码~价。
6.给竞赛优胜者的奖品:锦~。夺~。
7.用比价的方式承包工程或买卖货物时各竞争厂商所标出的价格:招~。投~。
8.清末陆军编制之一,相当于后来的团。
9.用于队伍,数词限用“一”:斜刺里(侧面)杀出一~人马。也作彪。
10.姓。